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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普通化妝品中添加化學防曬劑的,應進行哪些檢驗?答:根據《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工作規范》附1《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項目要求》:配方中含有化學防曬劑的非防曬類產品,需檢測所含化學防曬劑。化學防曬劑含量≥0.5%(w/w)的產品(淋洗類、香水類、指甲油類除外),還應進行皮膚光毒性試驗和皮膚變態反應試驗。非防曬類化妝品中化學防曬劑含量之和≥0.5%(w/w)的產品(淋洗類、香水類、指甲油類除外),需要檢測
"根據《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規定,境內的注冊人、備案人、境內責任人和化妝品生產企業應當通過注冊備案信息服務平臺**化妝品注冊備案用戶后,方可辦理化妝品注冊備案。境外的注冊人、備案人,通過其境內責任人的用戶開展化妝品注冊備案相關業務。《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十八條對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的要求是一致的,符合要求的企業或者其他組織提交相關資料一并開通注冊人和備案人用戶后,即可開展化妝品注冊、備案
為指導化妝品命名,根據《化妝品命名規定》,制定本指南。一、禁用語有些用語是否能在化妝品名稱中使用應根據其語言環境來確定。在化妝品名稱中禁止表達的詞意或使用的詞語包括:(一)**化詞意。如*;**;強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強;全面;*;較;**;特級;**;冠級;較致;**凡;換膚;去除皺紋等。(二)虛假性詞意。如只添加部分**產物成分的化妝品,但宣稱產品“純**”的,屬虛假性詞意。(三
本文作者為北京天健華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化妝品注冊部。 ? 本文的論述對象為進口非特殊類化妝品,備案后**的是電子版備案憑證,備案產品按照“國妝網備進字(境內責任人所在省份簡稱)+四位年份數字+六位順序編號”的規則進行編號。 ? 第一步:明確概念分類,確定進口程序 1.確定產品是否屬于化妝品 我國《化妝品衛生規范》(2007年版)一書中將化妝品定義為:以涂擦、噴灑或其他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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