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因醫療產品的缺陷或者輸入不合格血液造成患者損害,相關主體的免責情形醫療產品生產者的法定免責情形根據《*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四十一條規定,因產品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至于產品生產者有無主觀過錯,則在所不問。但嚴格責任亦有例外。根據《*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四十一條*二款規定,生產者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擔賠償責任:(1)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2)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
企業之間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是否有效的認定問題裁判依據:《高*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十一條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合同法*五十二條、本規定*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應予支持。《*共和國合同法》*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
合同外的*三人向合同中的債權人承諾承擔債務人義務的,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債權人同意債務轉移給該*三人或者債務人退出合同關系,則不應認定構成債務轉移,而應認定為債務加入。債務轉移又稱為債務承擔,是指合同的債權人、債務人與*三人之間達成協議將合同債務轉移給*三人承擔。債務轉移必須三方就債務轉移達成了—致的意思表示。《合同法》*八十四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方,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消費金融股份公司與葛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原告:**消費金融股份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豐澤街213號**銀行大廈*17層。法定代表人:鄭海清,該公司董事長。委托訴訟代理人:段貴成,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葛某某,男,1988年11月12日出生,漢族,住萊西市。原告**消費金融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被告葛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
公司名: 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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