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借款合同項下款項的交付11.【本金預扣利息之一】借款人雖主張出借人從借款本金中當頭抽取了部分利息但未能舉證證明,*不予支持12.【本金預扣利息之二】為從本金中預先扣除部分放貸收益而讓借款人出具的現金收條,*不予認可13.【借條與款項交付】巨額現金僅憑借條難以認定已經實際交付14.【收條與款項交付】可依據借款人對巨額借款出具的收條綜合認定出借義務已經履行關于債權轉讓合同效力爭議問題。原則上應當通
債務清償期屆滿后當事人達成以物抵債協議,在尚未辦理物權轉移手續前,債務人反悔不履行抵債協議,債權人要求繼續履行抵債協議或要求確認所抵之物的所有權歸自己的,*應駁回其訴訟請求。但經釋明,當事人要求繼續履行原債權債務合同的,*應當繼續審理。時效、管轄與證據27.【**過訴訟時效】出借人起訴時**過兩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其債權難獲*支持28.【錄音證明催款】出借人提供的具有催款內容的錄音可作為認定訴訟時
李某某與王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原告李某某,女,1990年10月3日出生,漢族,住青島市即墨區。委托訴訟代理人段貴成,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王某某,男,1990年3月18日出生,漢族,住青島市即墨區。委托訴訟代理人洪蜀亮,山東琴島律師事務律師。原告李某某與被告王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于2018年6月27日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后因案情復雜,轉為普通程序,依法組
興業消費金融股份公司與王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民事判決書(2018)魯0203民初8518號原告:興業消費金融股份公**定代表人:鄭海清,董事長。委托訴訟代理人:秦英,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委托訴訟代理人:段貴成,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王某某原告興業消費金融股份公司(以下簡稱興業公司)與被告王某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
公司名: 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段貴成
電 話: 18106397077
手 機: 18106397077
微 信: 18106397077
地 址: 山東青島嶗山區同安路886號榮柏財富中心A座十樓
郵 編:
免費律師在線咨詢 具有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 擁有豐富的法律資源
¥19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