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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賠償醫療費中自費與醫保部分的分割處理——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中,已支付醫療費的社保機構應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的*三人參加訴訟,并可直接行使追償權。 案情簡介:2013年6月,實業公司職員劉某駕駛機動車撞傷張某致10級傷殘。張某索賠項目包含醫療費8.4萬元,其中張某自費4000元,其余8萬元由社保機構支付。保險公司主張其只應承擔4000元。 *認為:因交通事故侵權行為導致人身損害,涉及受害人、侵
如何區分工傷和人身損害平時經常有朋友咨詢在勞動中受到傷害的問題,很多朋友由于對相關法律的不了解,搞不清人身損害賠償與工傷保險待遇賠償,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充分的**,下面給大家講解二者的區別。1.發生的基礎關系不同工傷待遇的前提是勞動關系,這里的“勞動關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義上的勞動,是適用勞動法律的關系。人身損害卻是一般的雇傭、幫工、承攬過程中的發生的身體損害。2.賠償標準不同工傷待
準自首。按照《自首和立功解釋》*二條規定,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實供述**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并且屬于不同種罪行的以自首論;而《職務犯罪自首意見》規定,雖然犯罪嫌疑人沒有自動投案,但如實交代未掌握的不同種罪行或辦案機關所掌握線索針對的犯罪事實不成立,在此范圍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種罪行的都視為自首。特別自首。關于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的處罰,刑法百六十四條*三款規定,行
青島**有限公司與**科技(嘉興)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青島**有限公司與**科技(嘉興)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原告(反訴被告):青島**有限公司。住所地: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上清路8號。法定代表人:李**,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委托訴訟代理人:段貴成,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反訴原告):**科技(嘉興)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城南街道開禧路1128號。法定代表人:楊**,董事長。委托代理人:汪韻夏、葉思思,浙江凱信律師事務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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