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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婚損害賠償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過錯致使婚姻關系破裂,并對無過錯方的財產或精神造成損失,導致婚姻關系破裂離婚時,過錯配偶對無過錯配偶所受的物質和精神損害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法律制度。?構成要件? ? ?民法通則的基礎理論中確定了一般民事侵權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因為離婚案件也是民事案件,且離婚損害賠償又是一種婚姻家庭中的一種侵權行為,所以其應該符合侵權行為的構成
天津勝煜達律所主任楊德明律師五一節前組織全體律師和實習律師開展律師技能培訓學習,學習內容為:1、訴訟催收借款與貨款的舉證攻略2、訴訟催款的風險評估考察要點3、訴訟催收租金的舉證攻略4、企業應收賬款的防控與催收5、起草還款承諾書(欠條)的注意要點。楊律師在培訓中集合自己辦理的案件做了詳細務實的講解。楊律師指出?律師需要從法律的角度去剖析案件,細致用心地收集證據,這是辦理案件過程中較重要的一
? ? ? ? 合同的糾紛有:即合同是否有效之爭議;合同文字語言理解不一致之爭議;合同是否已按約履行之爭議;合同違約責任應當由何方承擔及承擔多少之爭議;合同是否可能單方解除之爭議。? ? ? 合同當事人簽訂合同之后,理想的狀態是當事人各自分別按照合同規定之內容完成應履行之義務,直至合同圓滿終止。在實踐中,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既有
李女生向某飯店(合伙企業)供應海鮮及蔬菜等產品,簽合同時系餐館老板簽字,未蓋公章,一年供貨**近50萬元未結,李女士要求結帳時,飯店老板就其中部份寫15萬元欠條給李女士,其余要求其找另一合伙人趙某,后來李女士發現飯店老板簽的名字是假名,餐館已轉讓。??? 天津合同律師楊德明在接待本案當事人是指出,本案中,李女士應查驗飯店老板的身份證,而餐館應查驗營業執照,并在合同上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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