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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7日,美國夏威夷州州長批準了法案HB 1644,禁止在某些產品中使用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質 (PFAS)。法案已于 2022 年 7 月 1 日生效。法案主要對兩類產品提出PFAS限制要求:1:食品包裝法案規定從 2024 年 12 月 31 日開始,禁止制造、銷售、分銷或分發使用故意添加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 的食品包裝。這些包裝主要指于食品或飲料直接接觸的包裝或包裝
關于美國TSCA美國有毒物質控制法案,即TSCA (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由美國國會于1977年生效,2016年**重大改革,美國環保署(EPA)負責實施。該法案旨在綜合考慮美國境內流通的化學物質對環境、經濟和社會的影響,預防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的“不合理風險”。TSCA法案是美國有效管理商業用途化學物質的首要法規。對于輸美產品屬于TSCA監管類別的企業來說,TS
歐盟**發布了新法規2018/213,以批準限制食品接觸用清漆和涂層以及食品接觸用塑料(FCM)中的雙酚A(BPA)的使用。該法規從2018年9月6日起開始生效。在此日期之前合法投放到市場,受影響產品可以保留在市場上,直到庫存用盡。 法規(EU)No 10/2011修正法案 1.根據法規(EU) No 10/2011附件I的“授權單體聯合清單”,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中BPA的特定遷移限值應降至0
美國EPA發布長鏈全氟烷基羧酸鹽(LCPFAC)和全氟烷基磺酸鹽化學品的SNUR修正案
2020年9月09日美國EPA發布了有關長鏈全氟烷基羧酸鹽(LCPFAC)和全氟烷基磺酸鹽化學品的較終的顯著新用途規則(SNUR)。 較終規則將于2020年9月25日生效2020年7月,美國環保署(EPA)在聯邦公報(85 FR 45109)上發布了較終規則,以修訂對長鏈全氟烷基羧酸鹽(LCPFAC)和全氟烷基磺酸鹽化學品較終的顯著新用途規則(SNUR)。并且將LCPFAC化學物質作為進口物品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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