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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院一審判決后發生債權轉讓的是否影響原審原告在二審中的訴訟主體地位?裁判主旨原告在一審判決后將債權轉讓給受讓人,此舉并不影響原審原告在二審中的訴訟主體地位,涉案的判決結果對受讓人具有約束力。同時,原債務人的合同義務仍然存在,二審*是否變更訴訟當事人對該債務人所應承擔的債務數額不產生影響。爭議焦點一審判決后發生債權轉讓是否影響原審原告在二審中的訴訟主體地位?裁判意見院認為:《*關于適用的解釋》*二
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為綜合性法律服務機構,業務范圍涉及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產、知識產權、涉外、*海商、行政訴訟、企業法律顧問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務。擅長領域:公司股權、商事合同、刑事辯護、人身損害、交通肇事、建筑工程房地產、證券基金、民商事法律、知識產權、法律顧問等訴訟與非訴業務。當前較常見的引起建筑與房地產糾紛的七大原因主要是:一.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二.銷售合同不規范三.開發商不能按期交房四
工程量條款的審查1、審查工程量的確定、確認方法,工程量調整依據是否約定。工程量的計算方法是否科學,有關工程量的報告材料如何編寫、提交、確認等內容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點擊?工程資料免費下載2、碰到**出設計范圍、變更施工范圍、返工等情況如何計算工程量是否有約定,工程量的核定期限是否細致、明確。工程質量約定的審查1、審查工程質量的確定、確認方法程序。2、審查工程質量有無明晰的標準,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標準
不屬于實際施工人的不能突破合同的相對性起訴發包人本案要旨:實際施工人指無效建設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且終實際投入人力、物力、財力等完成施工任務的單位或個人。實際施工人可以依據高*《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26條規定,突破合同的相對性起訴發包人。其他施工人突破合同的相對性直接起訴發包人的,*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合同提前終止、解除條件、確認和后續處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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