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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注冊申報資料項目要求補充規定 為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工作,根據《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保健食品產品技術要求規范》,對保健食品注冊申報資料項目要求作如下補充規定。 一、感官要求 (一)感官要求項應包括中試以上規模產品的外觀(色澤、形態等)和內容物的色澤、形態、滋味、氣味、雜質等項目。一般不對直接接觸產品的包裝材料的外觀等進行描述。如產品為包衣片劑或軟膠囊劑,應分別描述包
一、在華申報責任單位開具授權書具體要求? 1、授權書應由化妝品生產企業和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雙方共同簽署(化妝品生產企業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均可,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應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和蓋章)并經公證機關公證;授權書為外文的,還應譯成中文,并對中文譯文公證; 2、授權書應包括以下內容:授權單位名稱、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名稱、授權有效期(至少四年)、所授權的產品范圍、授權權限等;授權權限應
《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解讀 2016年2月26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畢井泉局長簽署*22號令《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該辦法共8章75條,將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1《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立法依據是什么? 按照《*人民共和國食品*法》*74條、75條、76條、77條、78條、82條等相關規定,制定《辦法》。 2《辦法》的
保健食品注冊申報---產品與包材質量標準及編制說明 產品質量標準及其編制說明(包括原料、輔料的質量標準) 1、產品質量標準編寫格式應符合GB/T1.1-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中有關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的規定。 2、質量標準內容包括資料性概述要素(封面、目次、前言)、規范性一般要素(產品名稱、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規范性技術要素(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儲存、規范性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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