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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版保健食品注冊申請資料術語和定義 北京鑫金證**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保健食品注冊部 1科學依據,是指與注冊申請保健食品的*性、保健功能和質量可控性相關的科學文獻、科研試驗、風險評估、*信息和統計數據等。包括: (1)在國內**專業期刊或**專業期刊正式發表的科研論文; (2)檢驗機構出具的試驗報告; (3)注冊申請人開展的試驗研究; (4)人群食用評價材料; (5)我國傳統本草典籍的有關
保健食品注冊申報問題解答 如何確定標簽說明書中的功效/標志性成分及含量的標示值? 北京鑫金證:標簽說明書中功效/標志性成分及含量的標示值應根據產品配方、檢測結果及企業標準綜合確定;且標示值應為單一數量值,并在企業標準的含量范圍內,與企標中標示的含量相吻合;標示值的計量單位和有效數字應與企業標準及檢測值保持一致。 以提取物為原料的保健食品,應提交哪些申報資料? 北京鑫金證:應按照《保健食品技術審評要
2016年版進口保健食品注冊申報流程指南 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使用新原料保健食品注冊和**進口的保健食品(不包括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保健食品)注冊審批事項的申請和辦理。 二、項目信息 (一)項目名稱:使用新原料保健食品注冊和**進口的保健食品(不包括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保健食品)注冊審批 (二)審批類別:行政許可 (三)項目編碼:30029 三、辦理依據 《*人民共和國
2016年7月12日,歐盟**發布(EU)2016/1121號法規,修訂化妝品法規(EC)No 1223/2009的附件V,新增允許月桂酰精氨酸乙酯鹽酸鹽作為防腐劑用于漱口水,使用濃度為0.15% w/w以下,但10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產品除外。同時修訂化妝品法規(EC) No 1223/2009的附件IV,明確炭黑(納米)也可作為著色劑用于化妝品,較大使用濃度為10% w/w,但會導致較終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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