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交通事故中殘疾輔助器具(假肢)的更換周期。曾有建議主張“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期望壽命減去殘疾者實際年齡除以殘疾輔助器具使用年限的計算方法確定”。由于考慮到這主要是鑒定問題,《解釋》沒有以條文的形式規定如何確定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筆者注:實踐中一些地方法院確定二十年的賠償年限,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應首先按照輔助器具的配制機構意見確定。)
涉及的服務內容:合同糾紛、債權債務、民間借貸糾紛、房產土地糾紛、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賠償、死亡賠償)、保險金融糾紛、建設工程糾紛、股權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民商事案件。?律師介紹北京東迅律師創辦人、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全國律師協會會員。2002年通過國家首屆**考試**法律職業資格。2007年執業于律師。在從事法律服務十余年的過程中,堅持以*知識、服務為民為理念,積極鉆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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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戀人之間(男女朋友)形成的借貸關系,須有借貸的合意、借貸事實和催款、還款的過程
法院認定戀人之間(男女朋友)形成的借貸關系,須有借貸的合意、借貸事實和催款、還款的過程?裁判總結(該類糾紛的特點):?1、雙方之間是男女朋友關系、戀人關系且有同居生活的事實。2、如果認定雙方是借貸關系,首先借款方的確收到了借貸的款項。3、借款方所收到的款項不屬于雙方交往同居期間的日常開銷、不屬于雙方互轉款項的性質,且符合雙方收入狀況、同居開銷情況即所收到的款項沒有明顯的用于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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