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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一二三中院系統,居間合同糾紛典型案例|買房人被詐騙,中介公司如何賠償
北京市一二三中院系統,居間合同糾紛典型案例|買房人被詐騙,中介公司如何賠償?裁判總結:(1)本文主要選取的是北京市一二三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范圍內的涉及房產中介公司重大賠償的居間合同糾紛典型案例,由于北京市四中院主要審理行政訴訟及其他專屬管轄案件,故未在統計范圍之內。(2)所選取的案例除海淀區法院的案例外,基本上屬于因房產中介公司未履行審核房源真實、準確的信息及賣房人的真實情況,而導致買房人
房地產繼承問題一直是繼承中一個非常重要和有爭議的話題。圍繞房地產繼承,許多親戚較初關系密切,甚至上法庭。姚律師根據自己的案件處理經驗,整理了如何通過訴訟處理房地產繼承,讓大家發生 時參考。房地產繼承是什么?房地產繼承是指依照繼承法的規定和法律程序,將被繼承人遺留的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讓給繼承人的法律行為。繼承財產的條件被繼承人的房屋必須具有合法的產權才能繼承,使用權、小產權和他人名下的財產不
配制假肢后還能否索要護理費?案例總結:受害人在定殘后及配置假肢后是否需要護理,其本質上是一個事實問題,就是需要看受害人在配置假肢后實際上是否能夠恢復生活自理能力,以回歸社會較好的生活、工作等。如果不能完全恢復的,仍然需要有人照顧、料理,就需要護理,就存在著護理費。因為假肢畢竟不是真的肢體,不能完全代替身體的部分,而且由于不同的受害人受害部位、年齡、恢復情況及假肢配置情況等等,不能一概而論。&nbs
居間合同能否約定,委托人逾期支付一期信息介紹費,居間人可要求委托人支付剩余全部信息介紹費?
居間合同能否約定,委托人逾期支付一期信息介紹費,居間人可要求委托人支付剩余全部信息介紹費??涉案協議約定的**過30日有權利支付剩余全部介紹費是合法有效的條款,是雙方對居間報酬支付方式的一種約定,《合同法》*426條規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合同法》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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