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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強化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協同控制,落實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等要求,日前生態環境部于8月4日正式印發《關于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物治理**問題的通知》(以下稱《通知》),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和“十四五”VOCs減排目標順利完成。 《通知》詳細規定了各行各業揮發性**物(VOCs)的排放要求與檢查細則。《通知》表明,將從10個方面對揮發性**物進行針對性治理,
揮發性**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簡稱VOCs)是一類**物,它普遍對人體健康有直接危害,部分組分還具有致癌性。此外,它還是PM2.5的重要前體物和光化學煙霧的主要組成物。目前VOCs已經成為我國城市大氣中***的污染物類別,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環保研究的深入,它繼PM2.5之后,成為*受關注的污染物之一。 但我國對于VOCs的監測和管控尚不成熟,甚至在2017年以
重點區域 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 堅 方 案(三)
重點區域 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 堅 方 案(三) (征求意見稿) 三、**措施 (十一)加強組織**。 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把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作為“十四五”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的關鍵舉措,要借鑒以往秋冬季攻堅行動成功經驗,避免出現不擔當作為、放松監管要求、采取“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簡單粗暴措施等問題。各城市要將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
附 件 工程施工及道路揚塵防治監控平臺 建設技術要求 1.前言 基于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組織建設工程施工和城市道路揚塵污染整治攻堅戰的緊急通知》(豫建明電〔2016〕25號)文件要求,提出管理系統平臺建設相關技術要求,對監控管理系統涉及的軟件系統平臺、車載終端、揚塵檢測、視頻監控等軟硬件系統做出明確約定,為下一步系統對接、數據的互聯互通建立基礎。 本技術要求可根據省級及各地市級平臺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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