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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什么情況下應當退還投標保證金的利息《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三十一條規定:招標人終止招標的,應當及時發布公告,或者以書面形式通知被邀請的或者已經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已經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或者已經收取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人應當及時退還所收取的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費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五十七條*2款規定:招標人較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后5日內向中標
房產中介公司員工私自收取買房人房款并無法返還,中介公司是否應賠償
房產中介公司員工私自收取買房人房款并無法返還,中介公司是否應賠償答:(1)與房產中介公司簽訂居間合同后,中介公司的店長或員工指示買房人將房款直接支付至個人賬戶名下詐騙,店長或員工構成詐騙罪,中介公司應向買房人承擔返還房款的責任。(2)房產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員通過公司發布房源信息,私刻中介公司公章或分公司公章與買房人簽訂合同并私自收取房款,房產中介公司應對工作人員的行為向買房人承擔責任并返還房款。(3
租賃合同到期后,雙方未續訂合同而繼續使用房屋的,一方能提出解除合同嗎?
租賃合同到期后,雙方未續訂合同而繼續使用房屋的,一方能提出解除合同嗎?答:房屋租賃合同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雙方任何一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房產中介公司經紀人**出居間合同,以資金托管為由詐騙買房人,經紀人是否屬于職務行為?中介公司應否賠償?
房產中介公司經紀人**出居間合同,以資金托管為由詐騙買房人,經紀人是否屬于職務行為?中介公司應否賠償??裁判總結:?(1)如果居間合同有效,則中介公司的經紀人要求買房人辦理資金托管而詐騙,雖然居間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居間服務包括資金托管。但二手房居間服務的性質和服務的本質,及房產中介公司經紀人身份等決定了“資金托管服務”雖然不在居間合同約定內,但對于買房人來說經紀人要求資金托管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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