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因車輛違章被依法扣留的機動車的當事人車主,依據《*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百一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在30日內不到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的,并經公告3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按照相關規定,9座以下的小型普通汽車是無限期,但需要按時年檢,10座以上普通汽車的使用年限為20年,駕駛拼裝或者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將面臨處罰。
1、報廢車安全隱患多。報廢車由于汽車部件老化性能低,安全系數低,加之缺乏正常檢修,帶“病”上路行駛,導致車主在行車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一些突發的狀況,較易造成交通事故。而且報廢車存在很多無證人駕駛,交通安全意識模糊,違章肇事現象頻出,嚴重威脅著道路的安全、有序,并給道路交通管理增加了難度。2、報廢車肇事無**。報廢車輛一旦發生事故,因存在無牌無證現象,并且車輛不值錢,車主往往棄車而逃,給交警部門偵
(1)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車輛脫檢三個周期的要強制報廢(2)營運客車10年(有地方8年),必須報廢。(3)貨車15年強制報廢。(4)其它按規定必須報廢的車輛。(5)年檔不能通過的,尾氣檢測不能過關的車輛。不符合技術標準的車輛。上述就是為你介紹的有關什么是報廢車的內容,對此你還有什么不了解的,歡迎前來咨詢我們網站,我們會有專業的人士為你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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